砍了头剥了皮的兔子不喊不叫,一只雪白的身躯在滚水之中时隐时现,带着葱香酱料的香味。另外一只则在火上烤的金黄焦脆,光是看着就让人口水横流。
“来尝尝吧,我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
炖了一锅兔子汤,又烤了兔子肉,方正显然成就感爆棚。
他以前是很喜欢做菜的,还记得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方正最喜欢的就是杀鸡。把奋力挣扎的鸡按住,然后倒挂起来一刀割喉,看着鲜血顺着伤口流淌而出,手中原本挣扎的生命迹象渐渐消失,接着再把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的尸体放入开水之中烫洗去毛,开膛破肚,挖掉内脏,骨肉分离,接着放入锅内或煮或炖,或炒或烤,到最后成就了一盘盘的美味………
那种感觉可是非常爽的。
那个时候每年放寒暑假方正都会去乡下,帮奶奶杀鸡,杀羊,杀鹅,甚至还在牛和猪身上动过刀子,当时方正可是相当乐在其中的。
毕竟这年代没有刽子手,能够合法终结生命的也只有这个了。
不过可惜的是后来母亲说做这种活不好保养手指,会对演奏造成影响,于是方正不得不遗憾放弃了。不然的话,等到大学毕业,他去杀猪也是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