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一直到榨干了传统生产法的最后一滴价值,确定实在是无利可图了,才转向了两步法。
还有专利也是一样,现代人把专利当做宝贝,事实上也就是一张废纸。的确,专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保护了发明人的权利,但也不是完全的保护。
打个比方来说,某个小公司,发明了一种相当于足以颠覆市场的专利,这种时候,这个小公司肯定是希望借此统治市场吧。
那么那些跨国公司的垄断大佬们会眼睁睁的看着吗?
当然不会。
他们会直接出钱收购。
一亿美元够不够?十亿美元够不够?一百亿呢?
当然,小公司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表示我们不卖!这是我们的技术,我们要靠它打开市场!
然后那些跨国公司会怎么办呢?
很简单,侵权呗。
等等,侵权可是犯法的啊?
没错,侵权是犯法的,但是你要起诉啊,而且人家要是同时在几十个国家开买,你就要在几十个国家起诉。
起诉就要请律师,请律师就要花钱。
你一小破公司,能和跨国公司比财力吗?
人家什么都不说,养的律师团就能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