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跟三百斤重的野猪摔过跟头
再看看这货,黑眼圈很重,眼睑不清明,瞳孔暗黄,分明酒色过度,肩头两盏阳火摇摇欲灭,早就掏空了身子。
小爷我会怕他
白祭歌这一抱的攻击力,绝对要比这货大的多。
因为白祭歌把我搂在怀里,老子失去视线也就罢了,只觉得鼻子眼睛被两团嫩肉给挤压住,呼吸不畅,差点憋死我。
我凭着感觉一脚踹过去
把那货踹的倒退几步。
然后我赶紧推开白祭歌,没好气道:“喂你想憋死我啊”
白祭歌面红耳赤,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那货嗷嗷怪叫:“气死本少了气死本少了麻痹的,你们这对狗男女,竟然还在调情。老子杀了你们”
麻痹的,他还叫嚣着要杀人
老子现在才最想杀人。
我生来最鄙视的一种人就是强~奸犯。在我看来,这比直接杀人夺命更加的无耻,更加的造孽。杀人夺命,死者仅仅那一刻恐惧痛苦,然后就尘归尘,土归土了。
可是强~奸呢
毁掉的是人家姑娘的一生。未来的生命之中,那一刻的遭遇,将成为一生的梦魇,永远逃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