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收到花,自然也会有英俊男子收到花。
前来插花的女子,前来招徕生意商贾,前来拜会的公子络绎不绝,都想要结识他,讨好他,与他说上几句话,跟他交朋友。
孟星魂有些局促不安,他不喜欢这种感觉,不喜欢被人注视,成为闪亮的焦点,虽然他曾经羡慕过那些在人群中成为焦点的人,但焦点换成他就一点都不自在了。
他只想逃开,逃到让他感到自在地方。
不知不觉中,孟星魂穿过锦绣大街,在牡丹花锦簇和飘香之中走入小巷胡同,离开主街进入了一处陋巷。
这条陋巷之中,尽是布衣麻衣的百姓,再也见不到美艳的牡丹花和身穿华服的仕女公子们了,街道上,市贩聚集,叫卖喧嚣,充斥着一股鱼虾腥味和其他鸡鸭犬豕的气味,脏污满地。
孟星魂却并不讨厌这一切,他反而觉得自在多了,仿佛他本应就属于这样的地方,就该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莫名的熟悉感使他的脚步都轻快起来。
一群五六岁的小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小孩子们拿着柳条当做宝剑,举着箩筐当做盾牌,叫着笑着,打着闹着,其中有个带着虎头棉帽的孩子,他将帽檐拉下来遮住眼睛,用稚嫩的声音叫着:“爱慕白特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