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况且老爷子虽然给我续了命,但也只是一年的时间,若是有了鬼爹,或许能驱散我的阴气,改变我的体质,延长我的寿命。
母亲在听了老爷子的一番劝解后,终于还是答应让我认了干爹。因为之前办过阴亲,这认干爹的仪式相对来说简单得多。大伯在知道家里人都同意后,便离开了我的身体,而我也在小义哥的搀扶下起身,来到摆好香案前,在父母和老爷子的见证下,给大伯的牌位磕了四个头,算是认了亲。
为什么磕头磕四个呢,当然也是有说法的。所谓“神 三鬼四”,即拜神 什么都要是三个,拜鬼什么都要四个。据一些老人介绍,画在纸上或放着祭拜的“像”,一般都是“神 灵”,而坟地、骨灰、牌位等涉及的则多为“鬼魂”。其中“礼数”甚为复杂,生于2o世纪8o年代的我,初登“大雅”,难免出错,对此,老人们只知道“笑话”我,但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讲“祖辈传下来的规矩,记住就行了”,或许,是鬼离我们更近些吧。
无人探究“神 三鬼四”起于何时,缘于何故,只是隐约从中体会到,人们对于“鬼”比“神 ”更加敬畏。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阎王”在天庭任职,应该属于神 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