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农家记事 > 章节目录 第三百章 安置
    虽然他们中基本上都还不知道卖身契到底意味着甚的,孤幼户帖又意味着甚的。

    可架不住小和尚那个机灵鬼是个晓事儿的,他知道良民是甚的,也知道被人牙子卖给主家,签了所谓的“投到文书”之后又意味着甚的。

    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处处低人一等。

    良贱不能通婚、不能有分寸土地、不能参加科举甚至识字、主家可以任意买卖馈赠处置,甚至有的主家还不许奴婢出籍为良甚至穿红着绿。

    当然,小和尚其实也不过是略知皮毛罢了。

    比如他并不知道在诉讼方面,除非主家犯有谋反、谋大逆、谋叛这般足以株连九族的大罪,奴婢是不可以状告主家的,否则就要处以极刑。但主家状告奴婢则不论,即便诬告,也仅同诬告子孙之例,根本够不上犯法治罪。

    再在刑罚之上,良贱之间亦是不平等的,一般来说,以良犯贱,处分较之常人会被减轻。可以贱犯良,却从来要加一等处罚等等。

    可即便如此,光是小和尚知道的那些就已经把这拨孩子唬的魂飞魄散了。

    尤其是已经有些知事儿了的石头。

    虽然当年是他自己要求把自己卖了的,可他真是直到这会子才知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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