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偷窥是不对的,我错了。”
我举起手从房间里走出来,看着一屋子狼藉直咂舌。
“老头,看不出你也练过。”
“唉,人老了,不活动活动筋骨,我怕得老年痴呆症。”
老头拍拍手淡淡地说。
对不起,我可没听说过有人把杀招拿来练筋骨的,权贵果然先进。
我正腹诽不止,外面似乎已经发现动静不对,很快闯进来一个很年轻的黄皮肤警员,看到现场一片狼藉显然吓了一跳。
“多叫几个人把尸体拖走吧,沙发帮我买个新的,颜色不要太亮,布艺和真皮都行,别给我买来合成纤维或者人造皮革的。”
老头淡淡地吩咐道,警员这才回过神来,紧张兮兮地敬了个礼,就往门外跑。
我突然感觉这家伙似乎很熟悉。
是认识的人?扯淡,我的熟人一只手就能数过来,哪里会冒出个条子朋友;是因为同胞关系?还是扯淡,为啥我一见老猫就亲热地想抽他;在路上见过?完全是扯淡,谁在大街上还记人脸的。
突然,像是被电流重重弹了一下,我猛地想起来了。
不是因为面孔或是人种,而是因为气息,那家伙身上散发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