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收起了刀,却没还给聂三:“聂三,你可以走了。”
聂三连忙站起来,他此时耳朵还在流血,呲牙咧嘴地说:“丝——兄弟,还有个事,这姓马的为了让咱打您,给了我二千块钱,老子要知他是这样的人就不接这钱,这钱我也不收了,就当孝敬您了。”他说着,真就掏出钱来,“哥们,您是比我聂三小,但我聂三看人很准,兄弟你将来肯定是个人物,我聂三输在您手上也不亏,只怕还得沾您的光,咱们这是不打不相识!”
混混们都服有身手心又狠的人,聂三感觉出来林浩是他惹不起的人。聂三这么做,也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
聂三的实力,在林浩眼里看来和蝼蚁差不多;但聂三能够认清形势,也让林浩很满意;聂三带一群人打自己,自己废他半只耳朵,也算是恩怨两清了。打跑一个聂三,还会有别的地头蛇,倒不如留着他,起码聂三已经被他打服了。如果聂三还有异心,日后收拾他也是易如反掌。
主意已定,林浩微微一笑,也没客气,当下接过钱收起来,对着聂三一抱拳:“的确是不打不相识,这钱,我要不收也是不给三爷你面子,所以我就笑纳了。”
林浩想了想,叫三哥自己气势就下去了,难以压伏这些地头蛇;叫三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