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本书,也是奇幻故事,我对这一分类有一种天生的好感,再加上我不希望别人通过故事分类猜到我的结局,所以,我最终选择了最没人看的奇幻。
而且,当时我也许是太过自我膨胀,总以为在卖萌和搞笑作品横行的奇幻分类里独树一帜,或者能吸引到一些口味独特的读者,开创出我自己的一片天地。
但是,我忽略了一个事实。
那就是某一分类里什么样的作品出现最多,其实不是作者的选择,而是读者的选择。
只有那么写,才有人看。
我的妄想在签约后的第一次推荐就被打得粉碎。
看着那可怜的收藏数,我都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写的作品,真的烂到这种地步?
我安慰自己,现在刚开个头,字数太少,而且也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所以无人问津是正常的。
但是,之后的日子,验证了那只是我的自我安慰而已。
随着字数的增多,收藏的人数不但没有上升,反而有下降的趋势。
看来,我的雄心壮志,只不过是可笑的痴人说梦而已。
偏偏,我老是固执地不肯放弃我坚持的东西,不愿意去写一些读者喜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