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处进行了登记。还和我签了一份结婚的协议,大意是他名下所有的财产自结婚之日起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拥有。
我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做,难道是为了表达他爱我,要和我结婚的诚意吗?
我原以为他名下的财产并不多,虽然他是家中独子,毕竟他还没有正式接管家族的事业。
但是,当他告诉我,他名下持有的房产,股份,债券基金等大致金额的时候,我又险些没晕了过去。
虽然我承认我对金钱不是一点都不动心,但是他告诉我,他有几十亿美金的名下财产和我共享的时候,我觉得这么大的馅饼我一下子也承受不起。
我本想拒绝,可他告诉我,只有离了婚这些财产才会真正的属于我,现在只不过是挂个名而已。而以他的自信,他也绝对放心,我是不可能会离开他的,所以,说我根本没有必要拒绝。
于是我就在这份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事后我才知道,他这么做都是有目的的。
他的父母因为知道平时在私生活方面有一点混乱,也为他处理摆平过此类麻烦,虽然对他不太满意,但是也一直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想到这次却是来认真的了,等他们得知就这样凭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