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多了一匹马。
有了马,冲锋起来,度自然远两人步战。
两个实力相当的士兵步战,最不济也要打个一两分钟,甚至五六分钟,才能分胜负。
然而马战。
一旦交手,冲锋起来,可以说瞬间,半个回合就能弄死对方,最不济,也能重创对方。
古时常说大战三百回合,大战一百回合,这回合,指的就是马战骑兵。
双方动冲锋,面对面冲刺,这个,叫做合。
这一交手,双马交错而过,然后重新调转马头,动冲锋,这个,就叫做回。
合起来,就叫做回合。
就是说,两次冲锋,就是一个回合。
演义中形容某个猛将如何强悍如何生猛,都会形容他们和敌人大战三百回合而力不竭。
一百回合,三百回合,这是什么概念。
只要想象你自己手中握着一把长枪,以六七十公里每小时的度冲锋,而对面同样有这样一个人朝着你冲过来。
每一次交锋,手臂肩膀承受的冲撞力量,都在三百公斤上下,甚至更多。
而这种冲撞交锋如果要维持三百回合也就是六百次……
可以想象,马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