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人,而是替别的肉铺杀猪的,这个行当叫屠夫。
那日长福离开文家,揣着匕毫无头绪,杀人啊,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勾当,他连鸡都没杀过,也是迫不得已才答应了文婉仪,沿街走了半天,自己虽然认识些三教九流的人,却也没有杀手,不过都是卖米的卖菜的卖柴的卖油的卖身的……差不多都是獐头鼠目尖嘴猴腮,一看就是吃什么什么不剩干什么什么不行的,唯一一个孔武有力者,便是替人杀猪的郑大。
郑大!
电光石火般,长福突然心花怒放了,郑大头脑简单四肢达,是个不错的人选,主要是他穷,穷则思 变,穷才容易被白花花的银子勾引,于是长福就找到了郑大。
“有宗财的买卖,你干不干?”长福问。
郑大抖了抖袖子,顿时弥漫着一股臭烘烘骚乎乎的气味,嚷嚷着:“哪个不想财,若是有钱,我也不愿意成日的弄身猪尿骚,说,什么买卖,只要能财,就是去阴曹地府捉只小鬼我都敢。”
长福击掌叫好:“参帮有个把头叫朱老六,他家来了个亲戚叫善宝,你把善宝杀了,我给你一百两。”
郑大愣住了:“杀、杀人呢?”
平头百姓,听了这个都会吃惊,长福料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