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通知,要分配工作去井队了。
我跟他一起坐在公交车上,他让我跟他一起去学校,然后去单位报道。
但是我鞋子却莫名其妙的就坏了——方才都还好好的,就在回学校的车上时才坏了的。
而且我脚太小,不好买鞋。
我说我回家换了鞋就来,于是,我母亲不准我出门了。
后来他来接我那年,我们一起去找陈兴平吃饭,她说:“如果你们两个结婚,不管有多远,我都来。”
我不懂她意思,但是我知晓他懂,因为她明明是对他说的。
这话儿,一定另有深意。
因为在郑爷爷病了的那晚,传话人,就是陈兴平。
我卖房子那年,他在昆明买学区房了。
他说是她非要买,为了孩子读书。
在他们闹离婚的时候,我跟他老婆经常聊天,并阻止他跟她离婚,还让他对她好点——既然娶了,就要对她负责人,不是吗?
没对我负责就够了,何必还要祸害其她女人呢?
不管是为了爱情也好,还是为了其他什么原因也罢,男人不就该如此吗?
13年初我办婚礼,肖军和何艳华他们明明说要来,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