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俗人一样一早钻进gdi养成学校混日子,十七八岁就把以后的工作和人生定下来。人家是法学界神 级学霸,从小到大走的都是社会名校,根本不依赖gdi就可以在社会上寻找金领生活的!
上述是说着玩的,事实上提都斯是属于读法律读傻了的那种人。而且折腾劲极大,正义感爆棚,在北美的斯坦福法学院期间就惹了不少纠纷,眼看快毕业了,而且几乎内定了一个相当牛逼的跨国公司走非诉律师这条金光大道,结果在校内法学辩论会上惹出事来。
大家都知道,大学的辩论会属于消磨嘴皮子的玩意,根本就没有正义可言,辩论之前是抽签决定自己所持立场的,特别考验转瞬间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本事。提都斯在那场辩论赛上充当二辩,结果抽到一个不满意的立场。他竟然阻止了本方一辩的言,慷慨激昂地讲了一番自己的道理,把反方能说的话全部说完了。
他自己狠狠地爽了一把,把风头出尽了,结果拉满了大便的屁股还得别人给他擦。那场全北美现场电视转播的辩论赛被他搅合得正方未战先败,反方尴尬得一句话说不出来,四辩女选手直接给气得当场嚎啕大哭起来。学校在大金主面前大大地丢脸,校董会集体决议开除这厮,被校长挡住了。校长认为以学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