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
“做什么在前头挡路?”
镇上就这么大的地界,大的闹市一共有两条,莫小荷经常去买菜,最厌恶这个刘老大,口中不干不净,她曾亲眼看过,此人调戏一个卖肉的小娘子,毛手掐上人家的屁股,露出猥琐的笑意,那流口水都要流到砧板上了。
她宁可走几百米,去另一处猪肉摊买肉,虽然贵一两文,却从不缺斤短两,做生意很是公道。
“啧啧,好娇嫩的小娘子啊!”
刘老大看了一眼莫小荷,美是美,但是人在吃不饱饭的时候,吃食永远晚大于美色,他随便胡诌了几句,眼睛盯着顾峥手中拎着的大鱼。好家伙,一条能有七八斤,回去切成几段,做成咸鱼,足够吃上几天的了!
“爷爷我也没什么意思,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你这包袱就都留下吧!”
包袱都不大,看着轻飘飘的,不像装了粮食,不过无所谓,有银子更好,他就拿着银子去隔壁的镇上换粮食,有钱还愁没饭吃?
刘老大见过顾峥,嫌恶的撇撇嘴,这丑八怪脸上的疤狰狞,整个边城都找不出来更丑陋的,偏偏命好,找了个娇滴滴的娘们,不像他,为了小舅子的门路,娶了个和他身材差不多,比他还能吃的婆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