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异,不如和我回长安吧。”
董俷忍不住说:“如今关中百废待兴,可是我身边能信得过,能用的人,真的太少了。”
换做旁人,只怕是巴不得能早点离开朔方。
庞淯却笑了,“主公,我觉得这里挺好……虽说不上繁华,不过却很舒心。这里的人是粗鄙了一些,但是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的事情。眼见着朔方一日一日的繁荣起来,眼见着咱大汉子民行走于塞外时,那挺胸叠肚的威武样子,开心的很呢。”
说这番话,庞淯是真的发自内心。
自初平二年开始,他来到了朔方,并留在此地。一转眼,已经过去了七年时间。
庞淯觉得自己的血液已经融入了朔方,甚至连呼吸,都有朔方的味道。
不到三十的他,看上去衰老。也没有什么华丽的衣衫,手上的茧子,也非常的厚。
比起那些穿金戴银,儒雅风流的士子来说,庞淯会让人觉得很粗鄙。
可正是这种粗鄙,让董俷越发的看重他。这是个干实事的人,朔方有他,足矣。
不知不觉,心里已经有了别样的打算。
在大城塞停留了三日之后,董俷等人再次启程。
此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