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一起来,太守府大管家赵真就觉得自家老爷有些不对劲的地方。
别以为,在大汉朝的官府体制内,最小的是县,中间是郡,上面是州,最上面才是朝廷,就以为太守官职小。
此乃大错特错也。
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
汉武帝元封五年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
这些官员们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一人,后通称刺史。
汉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
设置刺史的范围是十三个州,分别是冀州、青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幽州、并州、交趾、朔方。
当然,最后一个州因为南匈奴纠结其他少数民族武装侵袭,已不复存在。
居部九岁,举为守相。也就是说,在任刺史九年之后,就可以去当太守或郡国国相。
刺史没有固定的治所,而且地位在郡国之上,这与监御史地位和郡守、郡尉并称的情况不同。
这种官员也不受丞相的制约,而是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