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蔡家和蒯家都答应了。
周代以前,结婚仪式并不热闹。《礼记·郊特牲》云:“婚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婚礼不贺,人之序也”。
显然,上古把婚礼视为幽阴之礼,不奏音乐,人们也不祝贺。
直到汉初,有些地方官吏囿于周礼,也禁止人们在婚礼时相贺。
然而,结婚始终是“大吉也,非常吉也”的喜事,在秦汉这样热衷享乐的时代,婚礼不贺的状况不可能持续下去。
汉宣帝五凤二年八月,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
“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亡所乐,非所以导民也。……勿行苛政。”
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以政令的形式对婚礼不贺的否定,从此婚姻相贺便逐渐传袭下来。
汉代早婚现象的兴起,王室与民间皆然。
男子的初婚年龄一般从十四岁至十八岁,女子的初婚年龄一般则在十三岁到十六、七岁。十九而出嫁者亦有。
男女之年以相配为主,大率以男稍长于女为常。
例如,汉顺帝初婚年龄是十四岁,其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