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烧我们的屋,搞我们的女人。”
“我也不是说这个意思,关键我们是步兵,为何高将军偏偏要带我们来大草原上厮杀。”
“还别说,要遇到一般的汉族军队,出现了巨大的伤亡,马上就会崩溃。”
“是啊,幸好胡人和我们不一样,死战不退,想保护他们的孩子,做梦去吧。”
下面的嘀咕声渐渐偏离了主题,高顺听不见,就是听见了也不甚在意。
胡人的凶悍,他早就了解,尽管不是出生在边塞,毕竟不是第一天和他们打交道了。
没错,高顺的目的就是要练兵,想办法练出一支决胜骑兵的部队。
并州这边连年战乱,招进来的士卒基本上和胡人一般悍不畏死,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还能赚一个,可惜他们的身板参差不齐。
刺史大人交给自己的任务,就是要身着厚实板甲的士卒们,在平地上去迎击骑兵。
一副板甲穿在身上差不多四十五斤左右,普通士卒就是走路都费劲,更遑论作战了。
刚开始,高顺还以为刺史大人在和自己开玩笑,后来才发现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随着练兵的开始,他发现了几个要素,第一是单兵的素质,非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