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下。
关于姓,暹罗法律规定是妻随夫,子女随父母。在拉达纳可信王朝六世王制定有关姓名的法令时,取姓都由国王或当时的官府给百姓取姓。
由于很多目不识丁的村民找到府尹处要求赐姓氏,府尹们已经把山河湖海天地森林里所的词汇都用光了,实在不知道应该赐予村民们什么姓氏,直到有一天出现了这样一件事。
一位府尹面对来求姓的年轻人,进行了如下对话:
府尹问前来求姓的年轻人:父亲叫什么?叫“色”。母亲叫什么?叫“红”。府尹就赐予男子姓氏:红色。
加之当时姓标明宗族,因此之后取姓时很多时候是以父母的名字组合起来成姓。有的能组成有意义的词组,但不少姓并不表示任何意义,只作为宗族的标志而已。
除了以父母的名字组合成姓之外,国王或者官府可随意地以该人的特点、活动、经济、地点等为根据给百姓取姓。
当时流行一个笑话老百姓进宫见国王取姓时,因畏惧国王的权威不敢进皇宫,便躲在门柱后听命令,国王就给他取姓为“躲柱”。
后来人们的文化和知识逐渐提高就开始自己取姓,取多音节的姓来显示高贵。暹罗人的姓含有祝福、吉样、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