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制成,重九十斤!”
“此枪本无名,随我征战匈奴鲜卑,饱饮了胡人的血,吾名之为噬血!”
“枪出之时,不见鲜血枪不归!”
刹那间,整个天地间只剩下那把枪,人与枪和。
“哈哈哈哈,老李,真有你的。”宋钟也打得不耐烦,借着南墙山凝聚出山势。
山腰觉得机不可失,赶紧上前猛攻,可谁知对方的气势不见点减少反而更加厚重,倒是他自己,被山势迫退,蹬蹬蹬倒退几步,地上出现了几个深深的脚印。
宋钟现在使出来混元如意,根本就不是初见赵云时的那种伪山势。
“这是我的武器,比老李的略轻!”他缓缓抽出背上的刀:“每次在出征之前,我都会磨刀。每磨次,约莫三日,才能让刀刃更加锋利。”
刀枪,在巳时的太阳下出幽光,貌似要择人而噬。
山脊和山腰有些悲剧了,他们也有武器,却现步慢步步慢,此刻不要说抽出身后的武器,就是动丝都艰难。
山主看出了情况不对,大喝声:“且慢!”
“怎么着?”赵云脸上冷:“前辈又要爽约么?”
身后的汉人全部抽出了随身的武器,混战触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