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混也是一种生活 > 第一百零一章(上)
取出一份合约,放在张少宇的面前。

    张少宇拿起来一看,首先被一个数字吓了一跳,,五个零,没有错,是五个零。签约金五十万,呵呵,宪哥出手倒是阔绰。合约里面规定,签约期限五年,签约金五十万人民币,除去平时演艺活动的收入外,每个月基本薪金一万块人民币,公司负责他在演艺圈的一切演艺活动。

    这里,还特别注明了,包括中国内地,中国台湾。这一点的重要性,张少宇比别人要清楚。宪哥来自台湾,在台湾演艺圈中是大歌级人物,如果签约他的公司,不但可以在内地发展,还可以到台湾。这一点,是其他公司所不能比拟的。

    其中有一条规定,张少宇觉得是比较人性化的。“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遇到矛盾时,协商解决。”记得以前跟博大签的那份合约,里面说的是一切演艺活动,以公司的规定为准。相比之下,这份合约要宽松得多。

    仔仔细细看了一遍,相对而言,这份签约算是很合理了。

    “如果你有什么条件,现在就可以提,我马上就可以拍板决定。”宪哥回到了座位,对张少宇说道。

    把那份合约放在桌上,张少宇拿起啤酒喝了一口,几经思量之下,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我只有一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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