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龙啸大明 > 章节目录 第一八七章 与荷兰人谈判(三)
    关于台湾的协议是:

    一、双方在台湾的势力范围将保持现状,商毅占领台湾东北部,包括基隆、淡水、小琉球、宜兰等地,荷兰一占领台湾西南部,包括大员、澎湖、麻豆、虎尾垄、打狗(即高雄市)。其余的地方均为公共区域,双方可以自由进行开垦、开矿、收编、传教土著等事宜。但不得侵占对方己进行开发区域。

    二、双方可以随意收编公共地区内的土著居民,但华人居民除外,荷兰人不得收编公共地区的华人定居点,在荷兰人控制地区内的华人如要迁移到商家军的控制区内,荷兰人不得阻拦。

    三、一但台湾遭到外来势力的侵袭,双方都有义务共同保卫台湾,浙江和巴达维亚也有义务增援兵力。

    关于双方贸易的协议是:

    一、商毅开放浙江宁波府,作为对荷兰的通商口港,禁止别国家的商船停靠宁波港口,但别国家的商船可以在其他港口与商毅进行贸易来往,荷兰可以在宁波建立商馆,但荷兰的驻商馆工作人员不得超过四十人,必须尊守中国的法律,禁止携带任何火药武器。违反中国法律,商毅有权力依法给予抓捕、审训和处罚,荷兰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上诉,但无权干涉商毅的执法。

    二、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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