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一次商毅非常高度的以靖北王的名议对清廷宣战,不仅是传给清廷,同时也传谕南方的三个南明朝廷,也是向天下正式宣布,南京政府己是一个正式的政权国家机构,而不在其他势力的臣下。
如果说宣战,还只是一个像征意义,那么在宣战之后的第二份诏书,则更俱有实际意义。
第二份诏书主要是针对清廷,首先历数了清廷的罪行,又以几年来中华军对清廷的胜绩,表示清廷必败,南京政府必胜的结果。同时以北京暴动、北方农民纷纷举义为例子,号招在清廷治下的百姓配合中华军的战斗,揭杆而起,反抗清廷。
而诏书也针对降清的原明官员,包括清廷所有关內的汉族官员,以及所有清军中的汉族军兵在内,要求他们看清形势,认清大局,不要再跟着清廷走了,自绝于天下,而是要争取反正立功的机会,弥补自己的降清错误。
同时在诏书的最后,还列举了几种反正立功的例子:
从诏书下达之曰开始,弃清南归的文武官员都可以算反正立功,南京政府将免除他们降清的罪行,保证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并且将根据实际情况,受予他们一定的官职,如果带来凊廷的重大情报,或是带过来军队,以及抓住清廷的重要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