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王徳化和韩赞周制订的暂行太监制度确实还算不错, 而且只是仅限于皇宫内部的事务,并没有干涉朝政财务的权力,因此就是拿到內阁,或是参政院去讨论,也能通得过。毕竟这么大的皇宫, 需要足够的人员来管理,扩充一千名左右的太监,也并不为过份。
在明朝,太监来源主要是两个渠通,一是从俘虏和罪犯里挑选,净身之后入宫当差,另一个是自己报名,完全听凭自愿。
不过大部份太监都是通过后一条渠道进宫的。因为在明朝,太监还是一份比较有前途的职业,吃皇粮,工资高,有正式编制,有养老保障和晋升机会,各种福利,连老婆都可以娶,可以说除了不能传宗接代以外,什么都有了。当然如果在宫里混出了头,则可以从子侄中过继一个来养老送终。因此一些生活贫困,难以维持的百姓,都自愿报名入宫,或是把自己家里的一个男孩送进宫里去净身,至少可以换来一家身活无忧。当然也有一些其他原因,走投无路,只好进宫去当了太监,最著名的九千岁魏公公就是自己报名成为太监中的光荣一员。
到这个时候,太监制度在中国己经存在了几千年,这些情况历朝历代都有,大臣们对皇帝的要求,只是严禁一让太监干涉朝政,但对太监制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