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十年的政权,己经是相当长的时间了,一般来说,除了个别的权臣之外,能够执政十年以上的大臣,在历朝来说,都是不多见的事。
同时每年年底内阁向国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得到国会通过,才能在第二年继续执政,如果没有得到国会通过,将由国会对内阁发动不信任提案投票,可以提前结来首相的执政,解散内阁,重新选出新的首相组阁。而在一任內阁的任期內,国会还有一次随时弹亥首相的权力。皇帝的否决权可以否决国会的不信任投票,但不能否决弹亥。
虽然现在立法权和决意权都属于国会,内阁的权力大大削弱,但皇帝也将大量的权力让出,在原则上基本己经放弃了行政权,因此內阁的独立行政权力实际大大增加了,因此必须对内阁首相的权力加以限制。这此措施,都是针对內阁首相的权力制约。
可以说这一套内阁制度也相当的完善了,不仅充份放给了内阁极大的权力,同时也给内阁増加了多重限制,再加上有国会的配合,就是在皇帝不理朝政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国政顺利的进行,而且在这些限制下,几乎不可能再出现把持朝政的权臣。
因此在将这一套内阁制度提交给国会讨论之后,在参、众两院都得到了通过,而且几乎没有做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