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应的品级,但都属于荣誉称号。但按一般的习惯,是重爵不重勋,到了清朝,才将勋爵合一,不分文武,统称为爵。当然在官员封爵之后,除了荣誉之外,相应也会另外增加一份俸禄。因此历代以来,官员也都以封爵为荣。
虽然品级散官、勋爵制度,并不是官员最关心的事情,但也有必要制定出来,而且中华帝国毕竞建立了一种新的政治制度,比如说国会的议员,到底应该怎样算才合适,另外有了品级,也就能制定相应的俸禄制度。这就是关系到每一个官员的切身利益了。因此只有确定了官员的品级,整个官僚体糸才算是真正的完善起来。
不过商毅并不想把官职制度弄太复杂, 因此取消了散阶官的名称, 只设了正从九品, 同计是十八个等级, 相对应的职位来说:内阁首相为正一品,副相为从一品,内阁大臣为正二品,各部长,以及省长、直辖市市长为正三品,省会市市长为正四品,一般市长为正五品,县长为正六品、乡长、镇长为正七品。和明朝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县长由七品升到了六品,不过在县以下还有一个乡镇级,因此这样的改变也说得过去。
国会的品级设定为:国会的议长正一品、执行议员正二品,候补执行议员正三品,普通议员,从正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