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娶媳妇,然后孩子自己再凑点,让儿子儿媳一起买个房子,毕竟现在不是流行婆媳不同住吗?
免得矛盾多,委托者前五十年其实算是平淡幸福的,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是老公体贴,儿子听话,日子过得去。
老公好,所以生活所有重心也不全是放在儿子身上,能接受不同住,思想也算开明。
但是因为这个儿媳妇一切都改变了。
其实不是三十万,当时两家坐在一起就说三十万彩礼钱走个过场,撑个场面,完了就带二十万回来,剩下十万算是真正的彩礼钱。
女方也不用陪嫁什么,讲的是婚礼办完就去看房子。
二十万算是老两口出的首付钱,这么早拿出来算是诚意金嘛,毕竟女方家担心结了婚老两口就不出这钱了。
要打消他们的顾虑,女方家一点也不松口,非要这样。
老两口好说话,只要孩子好好过日子,都行。
他们这个城市并不是大城市,二十万再加上儿子再凑个几万买个差不多地段的首付个一百平的三居都绝对够了。
儿子也是工作几年的人,平时在家吃吃喝喝没掏过一分钱,总是有点存款的。
不算是亏待儿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