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在国内,好歹还用来蒸个蛋什么的,再不济也是弄熟了才吃,可尼玛就这么生吃,他还是第一次见。
而且离得老远都能闻到那些海胆身上的一股子海腥味,可是让他倒尽了胃口。
不过身边的贝琳达,到是有股子巾帼不让须眉的狠劲,直接拿起一只海胆。撬开,像菲尔斯那样,一仰头就干掉了一个。
金沐晨如果要是在犹豫,就有点不够汉子了,只能硬着头皮。拿起一只,有样学样,用小刀撬开壳子,用刀在边上一挖,然后闭上眼,一仰头干掉了那只海胆。
不过这海胆才一入口。金沐晨的眉头就是轻轻一皱,倒不是因为很难吃,或者是想象中的腥味,而是因为实在是太鲜了。
海胆壳里的汁水,带着一股海水的咸味
。却并不是特别咸,在配上那软化糯糯的海胆肉,带来的一股清新的口感,一种别样的感觉,瞬间顺着舌尖上的味蕾,传递到了大脑的中枢神经里。
这种奇妙的感觉,金沐晨想了半天,除了一个鲜字之外。实在是找不出其他任何的形容词,才能形容这时候舌尖上的感受。
难怪人家说海产品的时候,都会把他们叫做海鲜。原来这鲜字的精髓,就在这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