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扬看到打开的盅盆里,有一条花生米大小纯白的盅虫。 不过以他对盅的了解,当然看不出来什么
“那你可难到我了,在我眼,它们好像都是颜色不同,大小不一的虫子而已……”
兰珠摆弄着盅盆里的虫子“它最大的特点,是对血液特别敏感,而且非常挑剔。第一次尝到是什么血,那么只认一种血。
算你把它放在百里之外,它也可以自己找血主!所以,我们可以用它来找到凶手!”
安洪涛也是啧啧称“苗疆盅术,果然是博大精深!不过这个血痕已经都干了,还能有用吗?”
“我有办法。”
兰珠跑回到自己的房间,很快回来的时候,手多了一个小瓶,小心地将方扬取出的干涸血渍放在一个瓷碗里,将瓶口打开,倒出一些淡红色的液体。
说来怪,这些液体和干涸的血渍相遇,很快完全的融合,竟然看进来和新鲜的血液一模一样!
方扬感叹道“实在是太神了!这是什么东西?”
兰珠不无得意地回答道“这是我无意发现的药方,给它起了个名子叫化血脂。”
方扬问“接下来是不是让血盅吸血可以了?”
珠把血盅放在瓷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