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他是个能力极其优秀的男人。
说话、谈吐都十分绅士。
在艺术领域上自成一派,目光独到,品鉴能力别具一格。
这样的一个人,在哪里都是极其耀眼的存在。
可惜,虽然现在他还是个洁身自好、人品上佳的年轻人,大人眼中的最佳女婿,可要不了几年,他就会官宣跟一个男人在一起。
墨抒还挺喜欢他的,光是听到孟云镜这个名字,心里就已经隐隐有了几分期待。
而墨剑郜却是炸了,道:“爸,云镜这孩子是学艺术的,你让他带她,该不会是想让她接手即爵吧?”
偌大个墨家财团,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源自于旗下的各大奢侈品,其中占据了收益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集团,就是即爵。
即爵主营珠宝、皮具,服饰、配饰也是即爵的主营品类。
即爵,曾经带起两次世界风尚的传奇品牌。
也正是即爵的存在,才奠定了墨家的地位。
而孟云镜是个怪才,尤其是对时尚走向的嗅觉,更是异于常人。
这样的人才,墨剑郜早就盯着很久了,就等他从意大利留学回来,就把他拉入自己的阵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