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举证。
她拿出了西荣公司先前准备的房屋建造合同以及建筑公司出具的收据,“这两份证据,共同证实了西荣公司在被上诉人所有的房屋基础上加建房屋的花费,共计两亿元。
因此,按照我方和被上诉人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这两亿元可以折抵租金,在租约没办法继续下去之事,也应一并退还给我方。”
赖斐等她说完,转向李贤波,淡淡道:“请被上诉人发表质证意见。”
“对证据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不予认可,这两份证据从证据原件的崭新程度就可以看出其是诉讼过程中经由上诉人伪造的,根本不是五年前签订的合同。”李贤波凉凉地指出疑点。
赖斐又转向俞莹莹,问:“上诉人有何回应?”
俞莹莹暗道李贤波果然不是省油的灯,一眼就瞧出问题,但眼下证据都已经拿出来了,她也只能硬着头皮说下去,“这份证据就是西荣公司和皓材建筑有限公司签订的建房合同,以及他皓材给出的收据。上面的公章都是真实有效的,我方已经带了公章可供法庭比对,不能因为合同和收据都保存得比较完好,就否定我们证据的真实性!
如果被上诉人认为我们的证据不真实,请拿出证据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