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是这个前女友,是前女友的闺蜜。
“明雅,没事吧?”齐应峰还是很给力的,脱下自己的外套,罩在牧明雅的肩上,因为红酒打湿了衣服,本来就是贴身的礼服,虽然不是那么明显,但此时的牧明雅看上去确实有些狼狈。
打理好的盘发有些散落,脸上画的妆容有些化开,让牧明雅本来雅致可人的脸蛋看上去有些像调盘,反正很不好看。
反观那个前女友;孟璇,明眸皓齿,不施粉黛,灵动美丽,就涂了一点唇膏,自带的凤眼,眼角微微上挑,使得她整个人看上去都充满了女性魅力,又不失青春的活力。
气质高雅,一看就是名门之后,底蕴不凡。
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孟璇简单高雅的礼服,亭亭玉立,下巴微微上挑,又轻咬着嘴唇,看上去倔强又委屈。
看向齐应峰的目光里带着满满的控诉。
似乎齐应峰做了什么对不起的她的事情。
反正这样的孟璇跟牧明雅站在对立面,完胜,反观牧明雅,怎么看怎么是个误入凤巢的落汤鸡。
现在的牧明雅,确实很狼狈,尤其那红酒在身上,还黏答答的,很不舒服,跟化妆品融合在一起,牧明雅不用照镜子,都知道自己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