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子蒙和他的战友们终结了157号的案子以后不久,立即投入到另外一个案子中来了。
档案袋上标注为“1992.6.27”无头凶杀案。以下简称“6.27”案。
我们先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九九二年夏天,秦南河西华门北段沿河两岸居民向市**反映秦南河污染严重,市**研究后决定整个秦南河进行清淤并修砌石头堤岸。
这只是整治秦南河计划的一部分,市**决定用两年的时间彻底整治秦南河。
工人在清淤的时候,从水下的淤泥里面清上来一具无头男尸。
接到报案以后,赵子蒙一行迅速赶往现场。
下面是三份资料。一份是验尸报告,一份是清淤工人的陈述(发现无头尸时的情况),一份是关于案发现场环境的报告——准确地说是一份关于案发现场的陈述。
我们先来看看验尸报告:
死者身上没有一件衣服,尸体已经开始腐烂。
根据尸体的腐烂程度和季节的特点综合判断,死者死亡的时间在两个月左右(备注:一九九五年的夏天,京西的天气特别炎热,最高温度达摄氏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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