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够认定龙小羽杀人行为的其他证据和环节中找到缺口。他和罗晶晶从平岭回到北京,着手分析和整理已经搜集到的那些材料,他利用几个晚上待在老林家,和老林做彻夜长谈。他们仔细分析研究了警方的证据链条中每一个接口,在每一个细微之处寻找这根链条的薄弱环节,在连续几个不眠之夜后的一个灰蒙蒙的清晨,他们发现自己手中凌乱的纸片上,已经横七竖八地记载了如下收获:
一、龙小羽使用的主要凶器——尖刀,至今没有找到,他是从哪里搞到这个凶器的?行凶后凶器又扔到哪里去了?案卷材料中没有说明。
二、龙小羽那天晚上有合理的理由先后两次进入杀人现场,在第二次进入现场时曾触摸过另一件凶器——铁锹木柄,因此,公安机关在现场采集的龙小羽的鞋印和凶器上的指纹,这些认定其杀人的重要证据因违反证据的排除原则,应被认为不具证据效力。
三、龙小羽承认那天晚上与四萍发生过性关系,如果龙小羽与祝四萍曾经保持恋爱关系的事实能够站得住的话,强奸之说就显然站不住了。强奸如系子虚乌有,灭口又从何而来呢?
四、龙小羽的脱逃也是他嫌疑重大的又一个证据,但他的脱逃行为从心理学的角度是不难找到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