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三天,李耀再次来到建康府,带来金国拟定的双方议和谈判的基本条件:一、双方在建康府与镇江府之间的下蜀镇进行议和谈判;二、双方议和代表为正使一名,副使两名,从行官员十名,随从二十名;三、议和时双方都不得再战,各自以现在占居城池为准,无城之兵一率退后十里驻扎;四、议和双方可以各带三百士兵,保护议和人员。```超`速`首`发如果宋朝对这四点没有异议,则可以选定议和日期,并提交代表官员名单。
大宋君臣商议之后,觉得这四点都可行,同时,又补充了三点,一是在下蜀镇东西十里的地方,宋金双方可以各派五千人马接应,二双方停战不仅限于江南,同时也要通知江北的人马也必须停战,并甴宋军提供船只,送金军使者过江,通知完颜陈和尚,三是随行的三百士兵中,为骑兵一百,步兵两百。
金国君臣接到大宋的补充条件之后,也无异议,当即同意了宋朝的补充条件,于是派人将议和人员名单通知建康朝廷,并且约定三天以后,议和人员在下蜀镇碰面。而建康朝廷也将自己的议和人员名单提交给了金军。
宋方议和代表正使为枢密使韩彦直,副使是刑部尚范成大,左正言兼翰林学士赵汝愚,随行领军保护的大将是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