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自己是宾客,那么就不要去做服务生应该做的事情,那样的话,即使对于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对于其他人的不尊重……
很多的官场之中,主角明明已经拥有不低的行政级别了,然后逛街的时候,却依然还是会遇到小混混骚扰,然后经过一番奋力搏斗之后,最终撂倒那些小混混,然后可能还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请到警察局,最后身份暴露才一下子翻盘,这样的剧情本身,其实就是非常不合理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格局,一个人如果总是做和自己格局不符合的行为,就很容易会让人产生厌恶的感觉……
从爽文的角度上来说,一个街头混混的主角,在街头上狠揍了另外一群街头混混,当然是一件很爽快的事情,因为这种行为,是符合他们的身份的,在他们的身份的角度上,这种行为是能够给读者带来爽快的感觉的,哪怕主角因此负伤,也并不是一件会让人读者觉得不爽的事情!
但是,如果从官场的角度上来说,主角和这种流氓混混有任何的对话,这样的情节本身,其实就已经是一种虐主的,因为以主角的身份来说,和对方的差别实在是太大太大,不要说是亲自动手打架了,就算是被口头上的调戏,行动上的调戏,其实就已经算得上是一种虐主的行为了,如果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