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名字——鹅毛笔飞快地在书籍的文字间圈点,然后,他从书桌抽屉里拿出了一叠稿纸,刷刷的开始画了起来,握笔的指骨稳定而有力,只是,从这寥寥的数笔根本看不出他在画些什么东西,尽是一些圈圈叉叉的符号。
事实上,他本人也不知道,这纯粹是发泄式的涂鸦。这是他的一个习惯,每当遇到什么麻烦事情时,他总是进行这种脱离低级趣味的艺术创作,因为,这可以让他远离愤怒,保持头脑的冷静。
巫妖这种生物,失去血肉后其实是没有嗅觉的——斯派克之所以能够察觉故人的到来,完全是因为精神力的感知。
好歹,他也是属于【超凡之境】的人士。
连续一口气的发泄让心情平复下来后,斯派克拉紧斗篷站了起来,走出房间。外面世界吹起的凉风,突然让他打了一个莫名的寒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