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名地痞无赖排成队乖乖在街上走着的场景,很快被人看了去,路人皆是啧啧称奇。
这些人寻常都是走路跟螃蟹似得,到处洒微风,今儿怎么如此乖巧?
有心人很快发现,这些混混的眼神不对劲,那是混合着惊恐、骇然与祈求的眼神。
于是众人的目光都落到肖宇身上。
都是猜出了一些东西。
喜欢看热闹的,便跟在肖宇身后,没多会儿居然汇聚了一道热闹的队伍。
很快到了本地最大的红尘客栈外。
说是客栈,也不过就是依着墙壁修建的宽敞窑洞而已,共分为上下两层,里面摆着桌子,许多人在其中喝酒。
按照混混张三的说法,那黄风大王,最爱到此地喝酒吃肉。
肖宇目光一扫,那几名地痞流氓便浑身一颤,一字排开,乖乖跪倒在地,然后肖宇大袖一挥,进了酒楼之中。
一名风韵犹存,穿着民族服饰,风韵犹存的女人迎了上来,巧笑嫣然,“客官,喝些什么?”
“我不喝酒,来找人。”肖宇平静道。
老板娘笑容敛了几分,懒懒道:“客官随意。”
终究是见到肖宇方才的不寻常,不敢多家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