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谜案追凶 > 正文 第四回 再遇奇案四
一起开具死亡证明,也具有法律效应。但是也有限制,死者必须是自然死亡,至少是生病死的那种。所谓的四人联合证明,就是一个地方保甲,也就是现在社会的治保主任一名,地方乡绅两名,还有一个就是给死者看过病的大夫一名,四个人一起开具死亡证明才有效。但是乡绅不会轻易给人作证,更不会冒着风险承担作伪证的风险,所以一般有人死了都会找仵作。
    仵作不但要开具死亡证明,还要管理无名尸体,更要定期处理衙门里没有人认领的死者。按照朝廷的规制,每一级的衙门都要有自己的仵作和验尸房,以及停尸间。按照明朝的定制,县一级的衙门应该有至少两名正式仵作,四个助理仵作。可是从一开始好像就没有满编过,起初是召不到人,后来是故意不满编,为的就是“吃空饷”。一般来说一个县衙里会有两名仵作,两到三个助理。一些比较穷的衙门,或者发案率不高的地方,也会减到两名仵作,两名仵作助理。可是培养和训练一个仵作不容易,也留不住人才,所以合适的仵作助理都很难查,更不用说是独立办案的仵作了。仵作这一行业因为干的人太少,所以都是父子相传的,在家是父子,在衙门里就是师徒。父亲是仵作,儿子就是仵作助理,一旦父亲老了就是由儿子当仵作,长大的孙子当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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