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室里的同学就用亚光速掏出手机,开始发微信:
“庄言哭了!”
其实这事儿根本瞒不住,因为庄言没办法,他必须去喝酒,否则一分一秒都挨不过去。他不想玩游戏,不想做研究,不想打篮球,也不想去泡妞。他需要的是一记闷棍或者类似的什么东西,比如用高浓度酒精杀死他不想要的那一部分脑细胞。
然后他用纸巾处理了一下脸,目标明确地去便利店挑酒。他不断拿起酒瓶查看度数,最后挑中一瓶老村长,一斤装,五十四度,关键是这酒他看见同学喝过,芳香浓郁,馋的不行。
庄言有肝炎,馋白酒很久了,终于能得偿所愿,于是拎着白瓷瓶的老村长,从便利店后门出去,开始找作案地点。
醉汉找喝酒地点是一件随心的事情,取决于情怀。庄言比较严谨,他认真地在空旷的小区里找到一处荒草丛生的小亭子。这里有两个优点,第一离开同学常走的那条路很远,不会喝着喝着被熟人围观。第二离开他合租的房子不远,这样他就算喝傻了也不会曝尸荒野,爬回去只要半个小时。
然后庄言用纸巾擦干净石椅,把手机放进贴身兜,坐在椅子上,拧开瓶盖牛饮一口。
芳香醇厚的琼浆坠入喉咙,温暖了他的胃,让他分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