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如同浮游物一般,在融成一片的LCL中漂浮游荡。
在人体还存在的时候,人格分裂的精神症状,往往会体现在病患者于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条件下,表现出不一致的人格行为,但是,这是局限于人体生理构造和自我认知的情况,是一种在有限条件下的自我保护本能。
一旦生理结构发生变化,自我认知也遭到异化,超出了现有人类学科的严格定义时,分裂人格和主人格的关系,以及彼此之间的互动。是否还会维持原状就有待磋商了。至少,在“病院”的研究者们看来,它绝对不会再保持原来的关系。在LCL这种“生理平等,独存共性”的状态下。如果真的有人格存在于其中,那么,这些人格就不可能再局限于过去的主次关系——人格在身体异化的时候也在异化,在身体彻底改变的时候,也将彻底改变。这样的说法,并不仅仅局限于某个人格自身的细微构造,也在于多人格之间的关系处理方式。
如果需要一个形象的比喻,其中一个研究者,提出了“LCL中的人格关系,就如同现代文明社会中的人际关系”这样的说法——人格之间,因为社会环境的变化,在理论上变得平等,不再因为“出身”的不同,产生地位高低的区别。这是一种极为“理想化”的说法。其中定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