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乃是孙府管家,持牒上堂,先将诉状递于书办,书办再呈上给高鹏。
带着脚链手铐的白旭抬着头,满脸胡渣,头发微乱,神 色却平静淡然,与立在一旁的讼师和刘氏对上片刻眼神 ,再淡定看向前方。
这案子很简单。
高鹏看完诉状,照例核对诉状上所言实情,问原告之后再问人证,再上物证。
人证当然是当日同行镖师,指证只有白旭有接近那木盒的可能,且在白旭行囊中搜出可开铜锁的利器。
虽未能人赃俱获,但已能让白旭落罪。
孙家所请讼师是县衙常客,知道高鹏的习惯是能多快结案就多快结案,三言两语便把白旭的罪名安得扎扎实实。
几乎连镖师哪只眼看见白旭动手的都能说出来!
哪方赢哪方败,基本都不用高鹏来断。
围观众人眼看这模样,都觉那谢半仙瞎扯一通,白白忽悠了他们。
就白家这案子,还翻案,做梦吧?
还昭雪?用这请讼师昭雪的银子去请道士招魂还差不多!
高鹏听完了孙家这边的说法,眯了眯眼看向一直静立在旁的白旭,“白大郎,证据确凿,你还有何可辩解的,招是不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