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建议成立一家由国家开发银行控股的路桥工程公司,负责铁路、公路干线和大型桥梁隧道的总体规划与建设,国家开发银行出资三成并相对控股,其余七成资本以发行‘建设债券’的方式向民间募集。”
罗兰与季诺维视线接触,唇角浮现一个善意的微笑。
“受季诺维先生的启发,我认为国家路桥公司应该享有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10里之内的土地产权,随着交通建设的展开,公路和铁路两侧的土地得益于便利的交通,商业价值将大幅提升,我们可以采用两种方式将这些具有升值潜力的土地置换为建设资金。”
“第一种是直接向移民或者投资者出租道路两侧的土地,租期最长可以签50年,50年内承租人享有地面以下三十尺至地面以上三十尺内的空间使用权,以及前述权益的转租权和继承权,租金可以一次付清,亦可分期支付——分期利率根据央行基础利率的变动而同步调整;租期满后,承租人或其继承人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
“殿下,五十年租期差不多是终生所有了,与直接卖掉有什么区别?”季诺维问。
“租期再长也是租,土地所有权还在国家手中,对一个人而言,五十年就是一生,但是对一个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