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脉不远处,有一处小小县城。
县城有着一个新建小镇。
小镇上的住户不少,足足有着上千户。
蜀中有律法,承袭大燕旧制。
凡无功名之民,年满十,每岁服劳役四十曰,止于县内,给食,五十不赋。
没有功名的人,满十岁,每年要在县里服四十曰劳役,这是无偿劳动,只给食物。
这种劳役,要持续到五十岁为止。
小哀没有出面,只是持符令直接打发了县令,于是县令就征发了今年的劳役。
内容并不复杂,就是在县中依山傍水之地,修建一处龙女祠。
五六十名青壮,出人出力,又在银钱开道的份上,连日赶工。
不过旬日,就修建了一处占地半亩的龙女祠。
青蛙白墙,朱门小院。
七间屋舍,有庙祝一名,童子两个。
因有蜀王亲封,此处列为县中正祀,每岁春秋两季,都会由县中官员到场主持祭祀。
庙宇修成之际,青烟袅袅,盘桓不散,于庙宇上方,隐隐结成祥云图案。
世人谓之神异,香火渐渐兴盛。
庙宇落成数日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