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我的一天有48小时 > 第十四章 荒岛求生篇(8)
    这种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巨型野鸡丑的让人不忍下嘴,没想到吃起来味道却是挺不错的。

    张恒在岛上吃了太久海鲜,已经快忘了鸡肉是什么味道的了,晚上炖的鸡汤却是又勾起了他久远的回忆。

    其实严格来说这肉还是比鸡肉糙一些的,从口感上可能更接近鸽子。

    但对已经想肉快想疯的张恒来说,这就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的鸡肉。

    十几斤重的鸡他一顿也吃不完,剩下的肉去掉内脏用海水浸泡后被熏成了肉干,挂在屋檐下。

    他在屋后找了片阳光比较好的土地,将手中做种子的那些洋芋切开种了下去,又烧了点草木灰洒下做肥料,最后围上篱笆,期待一个半月后这地方能给他带来惊喜。

    张恒原先通过在墙壁上刻正字来记录时间,但是搬家后他不可能把那面石壁也搬过来,好在还有右手上的海星。

    以它那超越一切科学解释不可思议的硬度,张恒早期的时候还用它打磨过石头。

    根据上面时针和分针的位置,他可以按照简单的换算关系推出现在的日期,距离他落在这座荒岛上已经过去了二百零一天。

    他身上的衣服是最先烂掉的,之后鞋子也破了个大洞,好在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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