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明显就是负罪潜逃的征兆。
格雷格森气的直拍大腿,他最担心的就是约翰直接跑到哪个殖民地窝在那里不回来,那真是天高皇帝远,警方也很难抓到人,不过福尔摩斯随后给了他建议,约翰和皮尔逊不同,他是在伦敦有头有脸的人,还有工厂和房产。
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放下这些东西,跑到殖民地去的,那里的生活可远没有大都市里丰富多彩,他这次潜逃更像是试探性质的。
因此福尔摩斯给格雷格森的提议也很简单。
——“抓回”保罗,之后再次去约翰家登门拜访,说明之前找警方是为了请他出席法院对保罗的审判。
格雷格森思考后照做了,结果过了没多久这出苦肉记就收到了成效。
约翰原来压根儿就没离开过伦敦,他就躲在郊区一处隐秘的庄园里,时刻观察着外面的动静,而他宅子里的老管家则负责给他通风报信。
眼见“凶手”已经被抓到,不只是《回声报》,《泰晤士报》和《晚旗报》等其他报纸也都是在交口称赞格以格雷格森警长为首的伦敦警方工作高效,智勇双全,除此之外也有一些社会热心人士和活动家在呼吁提高女工的人身安全。
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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