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的田税是三十税一,老百姓苦着自己勉强还能承受。
但人头税极为之重,先说算赋,即是对十五岁至五十六岁的人征的人头税,税率为每人每年都得上交一百二十钱;而口赋则是对七岁至十四岁的儿童征,税率为每人每年上交二十三钱,收刮压榨之重令人寒。
更赋是一种代役税,按汉制,成年男子均须为政府服役,不愿或不能亲身服役者,便要出钱交官府雇人代替。
除此三大赋税以外,还有更多令人难以承受的各种苛捐杂税。本来朝廷定立的赋税已然使得老百姓不堪重负,汉末州、郡、县的统治者更是将沉重的赋税进行私自提升,使得穷苦的百姓更加难以生存,每年因负担不起而死者不下于万人。
眼下广阳郡正待复兴,自然不可再按旧制,耿苞与刘放在方案中建议将田租税改为四十税一,其余各种赋税则恢复成惠帝时期设定的税率。
在整个东汉时期,惠帝年间税率最低,穷苦的老百姓省吃俭用之下还能承受,至少不会令人饿死或者活不下去。
政略方案拟就已定,单经看完后便当即命入抄写数份下传各县,并令各县迅着手施行。
随着政略方案的下达,各县开始忙碌不已, 整个广阳郡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