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说:“事不考成,何由底绩。”其时,因为神 宗年幼,对祖制还不十分明白,不晓得个中的利害关系。后来,他意识到张居正的权力过大,“几乎震主”,这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
经济领域的改革,一是清丈全国田亩;二是推广“一条鞭法”。这是万历初年整个社会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最有意义与成绩。清丈田亩,又称“清丈田粮”,目的是为了纠正田制混乱。这是继洪武朝之后进行的又一次全国性的土地大清丈。
万历六年,十一月,明神 宗下令在福建进行试点。中心问题是为了改变有田者不交纳税粮、无田者苦于赔纳的怪现象,使田亩与税粮挂钩。由于明神 宗态度明确,张居正指导得力,坚决排除阻力,试点工作进行得颇为顺利。
至万历八年,九月,福建“清丈田粮事竣”。神 宗与张居正因势利导,趁热打铁,立即通行全国清丈。户部奉旨就清丈范围、职责、政策、方法、费用、期限等制定了八项规定,于同年十一月下各地。
至万历十年,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总计支出新增一百四十余万顷。推广“一条鞭法”,是当时经济改革的又一出重头戏。万历九年,一条鞭法已在全国各地“尽行之”。这标志着整个张居正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