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维持地方的行政制度。确实令人觉得匪夷所思。
即然总是要养着这样官员,那么干嘛不索性把他们都放到基层去做官,至少也不会比那些吏员更差吧,而国家也不致于是白养活着他们呀。
而更为让人难以想像的事实是,官差、衙役、隶卒这些吏员中的主要构成者,在明朝居然是被划为贱民一类,而广大的农民,却算是良民,在政治权力上,良民是比贱民大的,而在实际的生活中,良民却是被贱民欺压剥削。这种显像,恐怕己经不能用怪异来形容了。
因此自从商毅成势之后,在这方面,就做了大量的变革,在中华帝国成立之后,取消了贱民、良民之分,推行众民平等原则,同时也把所有的吏员全部都纳入到了政府官员的行列中,并且又加设了乡镇一级的行政机构,才算是加强了对地方行政的控制。由其是在商毅最早统治的八个省里,地方的各级行政制度都基本建立完成了。
但由于原来是处于战争时期,而且官员的人材缺乏,因此商毅并没有进一步建全地方行政机构、主要是在行政职能上,还是由知府、知州、知县一个人通盘全管,只是各级地方机构的人员多了一些。
那么现在就是该建全地方行政机构的时侯了,因此商毅决定,在